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:
根據(jù)江門市財政局《關于調整下達2020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(扶貧發(fā)展方向)的通知》(江財農〔2020〕65號)文件精神,現(xiàn)將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(扶貧發(fā)展方向) 12萬元(其中6萬元為中央財政扶貧直達資金)下達給你們,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本次下達的資金,請列入2020年“農業(yè)農村-扶貧-其他扶貧支出(2130599)” 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功能分類科目,經濟科目根據(jù)支出性質和實際用途支出。年終編報支出決算。
二、本次下達的資金,主要用于支持省、市級扶貧改革試點(開展扶貧、低?!皟删€”合一試點工作),獎補我市吸納外?。▍^(qū)、市)貧困人口的企業(yè)。
三、本次下達的資金,請根據(jù)《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》(財農〔2017〕8號)和有關扶貧資金管理要求使用。請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,切實加快預算執(zhí)行,并加強資金監(jiān)管,不得擠占、截留和挪用,確保??顚S?。
四、請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,對本次下達的預算指標和任務,科學合理確定績效目標,加強績效目標監(jiān)控和績效評價,確保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(xiàn)。
五、根據(jù)《廣東省財政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》(粵府辦〔2014〕31號)文件要求,如涉及資金再分配到各鎮(zhèn)(街)或其它單位,請貴單位在30個工作日內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報市財政局,并聯(lián)合下達資金補助文件到各鎮(zhèn)(街)或其它單位。
六、根據(jù)《關于盤活我市部門存量資金的通知》(鶴財預〔2015〕5號)要求,請貴單位加快項目開展進度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,逾期2年未撥付資金將按有關規(guī)定由財政收回統(tǒng)籌使用。
附件:《關于調整下達2020年第二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(扶貧發(fā)展方向)的通知》(江財農〔2020〕65號)
鶴山市財政局
2020年6月29日